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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研究生课程
研究生课程
分类 课程分类 招生系科 招生名额
产业研究生院 产业研究生院 国际文化系(文化观光专业)经营系、社会福利系 外国人无名额限制
普通研究生院 硕士课程 护士系、眼镜光学系、料理科学系、社会福利系、社会体育系

* 各系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名额。

申请资格

根据韩国2010年5月1日修改实施的《国籍法》的规定,持有双重国籍的外国人无法入校就读。

研究生招生

硕士学位课程

  • 在韩国国内及国外大学(预计)取得学士学位而父母均为外国人的外国留学生
  • 在外国接受完相当于韩国大中小学教育课程(预计)取得学士学位的韩国在外公民和外国人*(预定取得者指的是截止到2015年8月能取得学位的人)
语言能力要求

符合上述新生及插班生招生各项条件后,还需满足下列语言能力要求中的一项:

  • 取得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 3级以上者
  • 通过草堂大学国际交流教育院举行的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以上者
  • 在其他本科大学语学教育院取得相当于草堂大学国际交流教育院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者

招生日程(此日程仅为参考,必要时请直接咨询.)

招生日程(此日程仅为参考,必要时请直接咨询.)
分类 时间 备注
提交申请 2015. 5. 28 ~ 6. 30
公布结果 截止到2015. 7. 31
注册时间 2015. 8. 10 ~ 8. 14

入学所需材料

入学所需材料
分类 所需材料名称 备注 份数
共同 入学申请书 本校格式 1份
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 原件 1份
亲属关系证明及韩文版或英文版公证书 原件 1份
外国国籍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护照) 本人/父母 1份
研究生 大学(预定)毕业证明及全学年成绩证明原件及韩国语翻译件 原件及翻译件 1份
外国人登录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只限持有者) 复印件 1份
护照) 复印件 1份
出入境事实证明书 原件 1份
本人及父母的居民证(只限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申请者) 复印件 1份
学历证明材料(三者择其一) (只限居住在外国的外国人)
1.Apostille认证(海牙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毕业学校所属国家驻韩使领馆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中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复印件 1份

地址: 全罗南道务安郡务安邑务安路380 草堂大学国际交流教育院
(邮编:534-701) Tel: +82-61-450-1926 Fax: +82-61-450-1599

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 除毕业证、户口簿、韩国语能力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外,其他提交材料将不予返还。
  • 一切外文资料需附带翻译公证件。
  • Apostille认证签约国在韩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出具的证明需附带韩文公证书及公约认证书。
  • 需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提交所需资料,原则上需要提交材料原件,特殊情况时可先提交复印件,日后再提交原件。
  • 最终合格结果发布后,所需资料申请人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
  • 提交材料中出现姓名不一致时,需本国法院或驻外使领馆人员出具证明。
  • 除上述材料外,特殊情况时也可要求提交其他材料,此时需申请人予以积极配合。

申请人注意事项

  • 因提交材料原因导致不能入学时,将视为不合格。
  • 伪造、更改材料,不具备申请资格时将视为不合格;若发现提交材料中存在伪造行为时,将会被禁止入学或入学后被开除。
  • 入学申请书中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填写,若有更改,需与国际交流教育院(tel.+82-61-450-1926)联系。
  • 入学、录取评审内容不对外公开。
  • 材料一旦提交将不返还,请慎重。
  • 不给予外国留学生办理一般休学。
  • 入读本校的留学生(包括语言培训生)从大一第一学期至大三第二学期须住校内宿舍。
  • 符合入学资格并已注册的学生在面临有关部门拒绝发给证明或无法入境时,将被取消入学。
  • 本招生简章上的内容日后会有变动,仅作为辅助申请者理解使用。
  • 本招生简章上未列出的事项请参考本校大学入学管理委员会之规定。
  • 其他事宜请直接咨询国际交流教育院(tel. +82-61-450-1926)。

宿舍

  • 外国留学生可优先入住。
  • 未得到国际交流教育院院长在外住宿许可的外国留学生必须住校内宿舍。(本科生大四时可在外住宿)
  • 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一直住到毕业。
  • 宿舍设施
    宿舍设施
    分类 名称 类型 内部设施 备注
    男生 汗马馆 双人间
    (二人一室)
    - 床、衣柜、书桌、椅子、免费wifi
    - 室内健身房、浴室、休息室、咖啡馆、洗衣房、餐厅、小商店、免费小影院等
    餐厅提供一日三餐
    银杏馆
    女生 冬柏馆
    友谊馆

外国人参加保险

外国留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保险公司参加保险。

打工就业

外国留学生在韩学习期间可以打工,想打工时需首先提交申请,若未申请非法打工被查处时会被处罚。

宿舍设施
允许对象 - 留学(D-2)签证:办理手续后即可打工
- 语言培训(D-4)签证:学习6个月(1学期)以上后可以打工
允许时间 - 学期中每周20小时内,打工场所不超过两处
- 假期无限制
- 合法居留期间可全年打工(可延长)
允许及禁止范围 ① 允许范围
-与专业关系密切的职业
-社会观念中大多数人认为学生可以从事的职业,但有些职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证

② 禁止范围
-产业机密保护领域内受就业限制的尖端企业及研究所
-赌博、博彩等规定及处罚特别法第2条第1项第1号及本法实施令第1条第2项等规定的赌博场所
-食品卫生法第21条第2项及本法实施令第7条第8号等规定的娱乐酒店等娱乐场所
-关于风俗营业规定法律第2条及本法实施令第2条等规定的有伤风化的营业场所
-关于设立、运营培训机构及课外辅导法律规定的私人辅导授课行为
-其他不符合学生身份及法务部部长限定的领域
申请所需资料 ①护照
②外国人登录证
③在学证明
④ 雇佣业主营业执照
⑤居留资格外活动允许申请书(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规定格式)
申请地点 本校国际交流教育院(+82-61-450-1926)

其他事项

按照教育科学技术部的规定,出现下列行为时,应在两周内通知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 在学期间每学期注册期限内不注册或办理休学
  • 因自动退学、开除、毕业、失踪及其他原因造成留学目的终止
  • 因缺课或成绩严重不良造成留学生活难以维系
  • 因非法就业等违反出入境管理法造成刑事犯罪
学生出现下列行为时将会被开除,且不退还学费。
  • 注册期间内未注册
  • 被警告三次以上
  • 全部课程不及格
  • 被开除
  • 因非法就业等违反出入境管理法或其他法律被刑事处罚
好吧 1    
· 修订日期 : 2019-09-04